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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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通 告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1-03-09

    为贯彻落实中央、省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我院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规定如下:

    一、除教职工、物业、食堂、超市、送货人员(凭校园卡、身份证、出入证)外,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。

    二、外来公务人员必须事先报备,经学院领导同意后,方可入校。

    进入校园出示八闽健康码、行程码,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和登记有关信息无可疑症状方可进入校园。体温达到或超过37.3℃不得进入校园,劝导到永安市总医院检查。

    物业、食堂、超市等有关服务人员、车辆一律从北门进出。送货车辆进出校园时间:06:00-11:00 14:50-17:00。

    五、无牌照及安装、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装置(私自加装遮阳伞等)的车辆,禁止进入校园。

     

   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

   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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