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深化学院师生禁毒宣传教育,提高师生禁毒意识,结合学院“十段五个一”6月“毒品安全月”安全主题教育培育计划, 6月26日,保卫处组织师生代表前往永安市人民法院、市禁毒大队接受教育。
随着一声“全体起立”,审判长宣布开庭。永安市人民法院分别对一审和二审做了宣判:一审吴某曾因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入狱,不经悔改先后三次涉嫌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,情节严重,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;二审吴某曾因抢劫入狱,出狱后,涉嫌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3g,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整;罗某涉嫌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3.8g被处罚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。

通过直观的庭审活动,增强同学们法治意识,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。

随后,来到永安市禁毒大队,开展“毒品安全月”知识讲座及参观展览。讲座中,永安市禁毒大队教导员王学警官,用大量翔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,重点讲解了毒品的定义、种类、特征等知识,就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的种类、危害进行剖析,就如何远离毒品等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,给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禁毒宣传课。

活动最后,在讲解员的解读下,全体师生参观了毒品展览室,通过目睹实物、佩戴模拟体感眼镜体验吸毒后的眩晕感,更加真实的了解到毒品的种类及危害。警醒人们:珍爱生命、远离毒品!